宜建安〔2011〕5号-关于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在我市使用的相关要求
作者: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1/5/14 10:06:37    点击:1852
关于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在我市
使用的相关要求
 
宜建安〔2011〕5号
 
各工程建设监察中队、各相关企业:
     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因具有节能环保、可周转使用等特点,近几年来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推荐新技术产品,在我市引进使用也已有两年多时间。但近期我站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的安装单位存在不严格按照安装方案安装,随意减少配重块的违规行为;使用单位也存在着对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的使用要求了解不清的情况。为了确保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明确使用要求,统一监管标准,现依据《混凝土预制拼装塔式起重机械基础技术规程》(JG∕T027-2008)(以下简称《规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混凝土预制拼装式塔机基础在我市的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   关于拼装式塔机基础的适用范围和总重量
在我市使用拼装式塔机基础的塔机起重力矩不得大于400KN·M,塔机的安装高度不得大于其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塔身独立高度。拼装式塔机基础总重量必须在35吨以上。
    二、关于拼装式塔机基础的安装和使用
    1、拼装式塔机基础安装单位应具有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施工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预应力张拉合格证上岗。安装单位应认真对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要求制作预制构件,详细列出每一块构件的尺寸和重量,并严格按经批准的方案进行安装施工。
    2、拼装式塔机基础位置的地基条件及环境条件应满足该产品(基础)和拟安装塔机所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单位应对基础安装位置的地基进行平整、夯实、硬化,地基地耐力应满足使用要求,地基表面平整度应不大于1/1000。
    3、拼装式塔机基础在安装使用前,基础的生产安装单位必须将基础安装使用的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塔机安装及使用单位进行书面交底,并签字确认。
    4、使用单位应在拼装式塔机基础四周砌好围护墙,墙体高度不得小于80㎝,并在拼装式塔机基础及压重块上覆盖满黄沙或土等,覆土重量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基础周围应设有排水设施。
    三、 关于拼装式塔机基础的验收和检测
拼装式塔机基础安装完毕后,应由基础生产安装单位、塔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监理单位应根据《规程》附录D表要求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各方签字盖章后,方可在此塔机基础上进行塔机安装。基础未按规定要求验收的,塔机基础总重量小于35吨或基础未用砂(土)覆盖的,起重机械检测机构不得对塔机进行安装检测。
    四、   关于拼装式塔机基础的检查和维护
    1、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生产安装单位在塔机基础使用过程中,应每月定期对基础进行安全使用检查,当基础出现损坏,轻微破损情况时,对损坏部位进行修缮,达到原有性能后方可继续使用。
    2、使用单位平时应按《规程》附录E表要求做好对拼装式基础的日常检查观测和维护,监测塔机基础的沉降变形,保持基础的完好和安装位置的正确,特别是在大风、大雨来临及过后,必须认真进行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及时会同基础生产安装单位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塔机使用安全。
    3、塔机装拆单位要按月定期检查塔身垂直度的变化情况及塔机地脚螺栓紧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会同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4、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拼装式塔机基础的安装方案,平时加强对塔机拼装式基础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时,要发出停机整改通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各工程建设监察中队要加强对预制混凝土拼装式塔机基础安装、使用情况的巡查,发现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全力确保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形势的长期稳定。
                    
                       宜兴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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