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建管办函〔2011〕19号-关于加强雨季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
作者: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1/6/21 8:23:54 点击:1752 | |
关于加强雨季汛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锡建管办函〔2011〕19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下值雨季和汛期季节,是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又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建设工程防雨防汛工作,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雨季汛期生产安全,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加强我市雨汛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建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雨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要以对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做好防雨防汛工作,并强化对项目部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同时,要及时掌握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安全防雨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防雨防汛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各施工企业在汛期要确保汛期领导班子、防汛队伍、防汛措施和防汛物资“四个到位”。要针对汛期特点和工程项目的实际,制定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重点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现场排水、临时设施和深基坑支护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及拆除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1、暴雨前后,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对工地脚手架等各类附着物、悬挂物的拉结点、紧固点,塔机锚固和限位装置,围墙、基坑沟槽支护状况,高压线防护架、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临时用电线路、电箱等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保证完好有效。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用房、仓库、食堂、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临时用房。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2、暴雨影响期间,情况严重的工地应停止施工作业,现场质安人员要严密监控工地围墙、基坑支护、现场排水、建筑起重机械等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围墙倒塌、基坑坍塌、设备倾覆、触电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现场大面积积水,发现重大险情,立即报告处理。 3、对正处于基坑施工的工地,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必须坚实可靠,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及周边建筑物等情况,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4、做好雷雨多发季节的现场防雷击工作,特别是在周围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区域内施工时,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雷电发生时,严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严禁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停留空旷地带、电线杆和高压电线下。 三、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加强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在汛期,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及时掌握所属工地情况,特别要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值班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履行汛期值班的职责。 四、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制度,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加大对安全管理薄弱的项目部和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率,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2、各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要切实履行监理的安全职责。要认真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雨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施工企业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雨季和汛期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3、各级安监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履行职责,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对安全工作滞后、基础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规模较大、施工难度和社会关注较高的工程项目,要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企业限期整改。 无锡市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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