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建[2012] 44 号关于印发宜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技术部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2/5/28 14:25:15    点击:1774
 

关于印发宜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宜建[2012] 44

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宜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0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筑领域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  方案         

抄送: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安监局、宜兴市安委会、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兴市安监局

宜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2520日印发

宜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和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制定我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省住建厅《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苏建质安[2012]234号和无锡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锡建管办[2012]5号)的精神,坚持“依法依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图未经审查,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无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等行为的;

3、无证无照从事预拌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经营的;

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5、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

6、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查、实施验收程序未执行有关规定的,脚手架、高支模工程采用的钢管、扣件等配件不满足设计要求的;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的,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8、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落实,“洞口临边”等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违反有关规范的,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伤亡事故发生的各种违章行为;

三、计划安排

专项行动实行以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相结合,从20124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整改阶段。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6月底)。市建设局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梳理排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从重查处非法违法行动,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集中力量、狠抓整治、严厉处罚、严防事故。同时,结合6月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检查抽查阶段(7月上旬~8月上旬)。市建设局将适时开展检查抽查等活动,全面检查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情况,推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结合夏季施工特点,切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4总结提高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市建设局对我市开展建设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并于820前将我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书面材料报无锡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成立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检查,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检查、督促和服务等相关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动,决不手软,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2强化执法检查。各部门要明确打击重点,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对存在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改,严肃查处。同时,积极推进建筑市场工程现场联动监管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从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等管理节点严格把关。

3深化专项整治。要把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种类,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4严肃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从重惩处。

5建立长效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及时科学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深刻吸收教训,积极探索“打非治违”的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及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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