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建〔2013〕3号市建设局二○一三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作者:技术科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3/2/27 13:11:37    点击:1437
 

市建设局二○一三年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宜建〔20133

局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来之不易的平稳态势,从根本上解决施工企业履职履责不全面的问题,扎实打牢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全力实现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现就我局201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化自身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扎实高效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提升年”等活动,以更加坚强有力的举措、更加主动务实的作风,不断巩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1、牢牢抓住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以及防火安全监管等工作,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生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2、各级文明工地数量保持稳定,文明工地创建质量显著提高,各镇(园区、街道)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与城区明显接近。

三、工作举措

1、主动作为,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从2013年元旦起,工程建设监察大队安监人员每月10天结对挂钩辖区施工企业,牵头开展企业层面的检查和培训。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变被动为主动,正确全面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

2积极配合现场带班负责人考勤系统(LBS)的全面推广,并借助系统严格督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

3)改变检查方式,变通知检查为突击检查,真实了解并切实解决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问题。

2、突出重点,严格起重机械、落地料台以及防火安全的管理

1按照“高龄”起重机械的管理要求,严格使用登记证的核发,将使用期限明确为半年或者一年。

2严查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肃处理日常维保开展不到位、自查自纠走过场的行为。

3)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大建筑吊篮的监管力度,加强吊篮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查吊篮安装工的持证上岗情况。

4)严格落地式钢管卸料平台的搭设和使用,确保立杆基础夯实硬化并用双立杆搭设,每层必须设置刚性连墙件,严禁料台支撑架和脚手架连接,严禁超载使用。

5)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审批手续,现场消防设置必须和方案一致,现场材料和设施必须符合防火等级要求。生活区食堂必须单独设置,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施工现场和宿舍区应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管道。从2013年元旦起,全市新开工程临时设施搭建层数不得超过二层,临时建筑物两侧都必须设置疏散楼梯。

3、巩固加强,完善既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1)严查远程视频监控的在线率和使用率,确保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履职到位。

2加强和充实专家队伍,不断完善专家方案论证与实体验收一体化管理措施。

3)有效对接无锡安全监管系统,健全网上监管系统,创建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和整改、停工即时录入-到期提醒系统。

4充分发挥监察简报作用,及时通报每月工作,定期向上级和横向部门汇报、告知违法工程情况。

5支持和鼓励各中队强化片区监理项目部安全工作监管,并由各中队自行组织实施好监理工作月报制度。

6)组织开展好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要求与会企业以PPT形式汇报本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图片必须全面反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等。

4典型引路,努力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常态化

1坚持每月一次的监察大队安全文明施工观摩活动,组织片区与片区之间项目负责人的交流学习,适时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点评。

2总结文明施工做法,及时更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2013年拟选择2个工地推行电子门禁系统和车辆全方位冲洗系统等先进设施。

3)逐步推开绿色节能施工活动,努力向“四节一环保”方向发展。

5、强化教育,扎实做好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1)继续督促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即:看一次安全教育片;建立好一张三级教育卡;发放一本计酬手册;出一张教育试卷;检查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周密组织建筑、监理企业包括大型群体性项目的安全生产培训。

3整理编印《建设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工作手册》,并发放给全市在建项目所有务工人员,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安全,教育大众。

6、强势执法,坚决保持对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

1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无锡《条例》、《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166号令),不折不扣规范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流程,坚决纠正施工现场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做到三个“绝不容忍”。

2)继续严把工程开工关,对不符合、不满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建设工程坚决不予办理安监备案手续。

3)严格督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对基本不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活动或流于形式的企业,将直接挂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复审。

4)继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处理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对发生性质恶劣事故和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将坚决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意见                 

抄送:无锡市建设局、宜兴市安委会、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

                                                   

宜兴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1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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