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建质安〔2017〕32号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技术部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7/12/13 9:14:24    点击:1027
关于转发无锡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监理
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监管,促进监理人员的从业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现场行为,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现将无锡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17〕3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内容参照执行。
 
附件:锡建质安〔2017〕32号《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宜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7月19日
 
 
                                                                                             锡建质安〔2017〕32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度全市建筑工程
项目监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监理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无锡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建设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监理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监理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审查、大型机械设施核查、原材料验收、见证取样送检、隐蔽验收、旁站监理、质量安全隐患的处理等工作,工程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2、各监理企业在监项目是否及时进行监理合同备案、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规定的配备标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专业是否配套等。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派驻到位,是否与系统中备案人员一致,监理项目部人员变更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到岗履职情况等。
3、工程监理资料管理情况,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监理通知等资料档案是否规范、完善。
三、组织实施
1、本次专项检查由市住建局质安处会同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监理业协会具体实施,其中本市监理企业承监的工程项目委托市监理业协会开展检查工作,外地(本省外市和外省)监理企业承监的工程项目由局质安处组织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人员由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监理业协会安排专家组成。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负责将辖区内所有外地监理企业承监的建筑工程项目清单(见附件1)汇总报我局质安处。
3、初定于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期间组织专家开展检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应做好迎检工作,提前通知各自所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部做好配合检查工作。请各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并将联络员名单(附件2)和建筑工程项目清单(附件1)于7月21日下班前报我局质安处。
2、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结果形成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对发现存在较多问题的监理企业及项目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监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联系人:市住建局质安处  刘东亮,81822716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 7月17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 7月17日印发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105号 
电话:0510-87908572
版权所有(C)2024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苏ICP备140283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