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城区深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0/2/4 8:41:55 点击:2107 | |
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相关职能处室、审图中心:
近期,我市城东新城新开建筑工程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连续发生二起基坑坍塌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对城东已建道路以及地下管线设施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人员及车辆的通行。究其事故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二点:一、建设单位未办理相关工程建设手续,违规开工。二、建设、施工单位侥幸心理严重,在保障安全施工资金和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切实加强城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特对城区建设工程和大开挖基础工程作如下要求,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禁建设、施工单位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对违规开工工程,一经发现,将对有关参与方从严查处。
二、因城东新城地质情况复杂,现对城区建设工程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论证范围作如下调整: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达到以上二点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宜兴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专家论证审查,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方案也需经论证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进行分部分项施工。(专家论证组联系电话:87973031。)
三、宜兴市建设工程审图中心在审核工程施工图时,要严格对照第二点要求,向建设单位进行宣传、解释,并及时通报市安监站、质监站等部门。
四、施工单位在承接工程建设任务以后,要严格对照本通知要求,在项目施工前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和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逐级报批。(编制、审核、审批程序是:现场技术人员编制→公司技术科长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专家组审批→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总监审批。)
五、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把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关,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按宜建(2009)52号文件“关于转发省建管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执行,监督并履行三级审批程序。
六、宜兴市建设安全与设备协会和市安监站在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库专业对口工程师进行方案论证审查。质监、建管、安监等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现场巡查,确保有关方案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宜兴市建设局
2010年元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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