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0/8/6 8:44:36    点击:1636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宜建[2010]79

各工程建设监察中队,各建筑、监理、机械装拆、拆房企业:

728上午10时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已停产的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的可燃气体管道发生泄漏爆燃事故。至当天下午18时,已造成10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伤情危重。据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的初步调查情况显示,该事故是由于在停产厂区进行平整场地过程中,挖掘机械碰断管道,造成可燃气体泄漏爆燃引发的。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立即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国家安监总局有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紧急救援。获此事故信息后,无锡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我市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上下深刻吸取南京“7.28爆燃事故教训,引以为戒,针对夏季化工企业及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特点,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当前切实加强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全力推进各项监管工作                                                            

局属各事业处室、市各相关企业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清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涉化事故发生的严重危害性,把建设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充分严密,行动上坚决有力,处置上决不姑息。各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全力推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深入调研,排查隐患,坚决依法进行整改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要立即召开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就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尽管该起爆燃事故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核实,但从已经公布的情况来分析,在事发地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严重问题。为此,各处室、各企业要通过召开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传达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部署和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现在起至8月底,全市各建筑施工单位,要立即开展新一轮的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对于因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明确重点,落实措施,确保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稳定

要严格落实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夏季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大局。要针对夏季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殊性,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突出做好对现场安全设施、起重机械设备、拆除施工和食品卫生以及现场防火等重点部位的排查,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在各类建设工程(含拆除工程)正式动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实施建(构)筑物拆除前,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拆除区域内各类管线的切断与移位,并经管线产权单位确认。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保护措施和勘测资料,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严格贯彻执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法定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监督和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执法,严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要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局监察大队和局相关处室在专题会议召开以后,要根据条线和建设施工项目的实际,针对重点建设项目、高层项目、市政道桥项目和各类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特别是《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 87号)文件中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重点督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绝不轻视或姑息迁就,必须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该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该停工的坚决依法停工,坚决不留后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宜兴市建设局 

 二年八月二日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东路105号 
电话:0510-87908572
版权所有(C)2024 江苏恒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苏ICP备14028339号